全国普法万里行推进委员会法治文化教育中心主办
主页 > 综合法治 > 资讯

安徽明光:三方联调,农民拿到“定心钱”

2025年11月04日 19:45:18 作者: 周瑞平 鲍育凤 来源: 人民法院报
字体:

  “多亏了政府和法庭帮忙,要不然我们的钱还不知哪天能拿到。”拿到调解书后,李大叔激动地说:“这下心里踏实了,可以安心准备明年的生产了。”

  “之前确实因为资金周转问题耽误了支付,现在通过法庭调解,给出了明确的付款期限,我会按时履行协议。”承包方蔡某也坦言。

  秋意绵绵,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联合市综治中心运用“就地解纷”工作法,成功化解一起涉及27户农民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,将矛盾止于诉前。

  2022年12月20日,明光市柳巷镇浮山村27户农户与蔡某签订土地流转协议,约定土地交由蔡某经营,每亩年承包费900元,于每年12月30日前付清。签约当日,蔡某支付了2023年度的费用,让农户们吃下“定心丸”。可到了2024年底,2025年度承包费迟迟未到账,农户们多次催要均被蔡某以各种理由推脱。

  “我们这些农户大多上了年纪,全靠这些土地生活。承包费拿不到,生活都成问题。”农户们急得团团转,多次放话要信访维权。

  就在农户们茫然无措时,有人想起今年7月开始运行的明光市综治中心,农户代表随即前往综治中心求助。明光法院驻市综治中心调解员接待农户代表后,迅速将情况上报法院。院领导高度重视,当即指示潘村人民法庭介入,要求发挥法庭前沿解纷优势,联合当地政府实质性化解矛盾。

  潘村法庭庭长丁凯立即启动“法院﹢政府﹢综治中心”联合调解机制。他第一时间赶到浮山村,挨家挨户走访农户,实地勘查土地情况,随后联合柳巷镇政府工作人员,组织多轮调解,既“面对面”沟通诉求,也“背靠背”疏导情绪。

  “我们一方面稳定农户情绪,解释法律关于合同效力和违约责任的规定,引导大家理性维权;另一方面积极与承包方沟通,释明合同条款,剖析利害关系,言明失信后果及法律风险,督促其主动履行付款义务。”丁凯介绍道。

  经过深入调查,丁凯梳理出双方的核心争议。焦点一是承包费支付节点:蔡某主张按合同约定“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当年费用”,农户们则认为“2022年底付2023年费用,应按前一年底付来年费用的惯例执行”。焦点二是土地面积争议:部分农户提出合同载明面积与土地经营权证不一致,要求按经营权证面积算租金并返还土地。

  “这个问题确实比较复杂,既涉及合同条款的解释,又关系到土地面积的确认。”丁凯表示,处理需兼顾合同约定与农户实际利益。

  为破解僵局,潘村法庭联动当地政府核查土地实际情况。经逐户核对发现,面积误差源于田埂——合同未将部分农户的田埂面积计入,且该部分涉及后续土地退还分配。法庭据此与蔡某沟通,最终蔡某同意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计算租金。针对付款时限,丁凯组织双方协商,蔡某承诺尽快筹措资金,农户们也体谅其难处,同意宽限至2025年10月底前付清。

  在柳巷镇政府的见证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:蔡某于2025年10月底前一次性付清所欠承包费,同年12月底前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面积返还全部土地。调解协议达成后,丁凯明确告知蔡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,彻底打消了农户们的顾虑。

  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‘枫桥经验’,就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处在服务群众、解决纠纷第一线的优势,加强与基层治理单位的协同配合,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、就地化解。”明光法院院长万杰表示,这种“法院﹢政府﹢综治中心”的联动模式,彰显了“抓前端、治未病”的成效。

  据悉,截至目前,明光法院和市综治中心联动化解疑难纠纷36件。此次涉27户农民的土地纠纷得到妥善化解,正是当地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的生动注脚。


责任编辑: 王嘉兴

关于我们 | 免责声明 | 联系我们 | 版权声明 | 网站公告 | 人员查询 | 法律顾问 | 网站招聘 | 广告服务
Copyright©1999-2020神州普法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
京ICP备202102311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4900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-20213580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(京)字第22240号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.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18600107426| | 商务合作:13011078129 | Email:szkx002@163.com
神州普法网 地址Add:北京市通州区中山路59号 北京ONE25层
邮编P.C. 1000176 | 商务合作:13011078129